隨著第三批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日期的臨近,近日,重慶市藥監局發布《關於加強第三批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按照《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做好第三批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工作的公告》要求,對列入第三批實施產品目錄的103個醫療器械品種,注冊人應當按照時限要求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對此,重慶市藥監局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麵提出了以下要求:
相關醫療器械注冊人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標準或者規範要求上傳、維護和更新唯一標識數據庫中的相關數據。鼓勵注冊人基於唯一標識建立健全追溯體係,做好產品召回、追蹤追溯等有關工作。對於因《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動態調整導致產品管理類別發生變化的情況,醫療器械注冊人應當按照調整後管理類別的要求實施唯一標識。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要認真落實《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有關要求,在經營活動中積極應用唯一標識並形成相關管理製度文件,主動對企業管理係統(ERP)、倉儲管理係統(WMS)等信息係統進行升級改造,做好帶碼入庫、出庫,實現產品在流通環節可追溯。
醫療機構要在臨床使用、支付收費、結算報銷等臨床實踐中積極應用唯一標識,做好全程帶碼記錄,實現產品在臨床環節可追溯。
發碼機構要製定針對本機構的唯一標識編製標準及指南,加強培訓和指導醫療器械注冊人開展唯一標識創建、賦碼工作,並驗證按照其標準編製的唯一標識在流通、使用環節可識讀性。
信息來源:重慶市藥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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