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深圳某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被罰款186419.6元,同時被沒收違法所得。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指出: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經營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申請經營許可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條件的有關資料。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
(三)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
經營(生產)千萬條,合規第一條。無論是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還是經營企業/使用機構,都應具備合規意識,按監管規定辦理好相應資質,否則就會麵臨相關部門的違規查處。事實上,各監督部門對企業的處罰也隻是手段而非目的,真正目的是給更多企業帶來一定的警示作用,從而保障廣大患者的用械安全。
醫療器械作為事關使用者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產品,必須要有足夠的安全有效性保障,而實現這一目標的第一步,就是合規注冊生產。金飛鷹,國內外醫療器械注冊一站式服務平台,為醫械企業的合規生產(經營)保駕護航!
信息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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