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來說,增加新的生產地址是常有的事情,此時企業需要辦理生產許可地址變更,先在生產許可上增加新廠房的地址,再進行產品的注冊證登記變更,這樣一來注冊證上就有兩個生產地址了,那麼,假如是在新廠房生產的產品,說明書和標簽上是隻體現新廠房的地址,還是需和注冊證一致體現兩個地址?
根據國家藥監局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的答複,根據《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的內容應當與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相關內容一致。也就是說,新增地址後產品說明書和標簽上需要體現兩個生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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