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們跟大家分享過什麼情形下需開展動物試驗,那麼本期文章我們在此基礎上繼續展開,著重講一下如何通過動物試驗來驗證風險控製措施的有效性。一般來說,應從以下三方麵進行考慮:
可行性研究是指產品設計開發階段進行的,對產品工作原理、作用機理、設計、可操作性、功能性、安全性等方麵進行確認/驗證,或識別新的非預期風險的研究,如生物可吸收支架平台材料的篩選、經導管瓣膜置換裝置的設計可行性、迭代設計更新的驗證等。
盡管動物與人體之間,在部分醫療器械的有效性方麵可能存在一定差異,但設計合理的動物試驗可支持產品的有效性(包括性能和操作),如可吸收防粘連醫療器械的防粘連性能評價,組織修複材料引導組織重建的有效性評價,多孔塗層關節類產品或3D打印多孔結構產品的骨結合效果評價等。
申請人采取風險控製措施後,部分產品安全性可適當采用動物試驗研究進行評價,如含藥醫療器械中藥物安全性範圍研究,通過組織病理學等方式的毒理學評價、產品對生物體的損傷評價,動物源性材料的抗鈣化性能,外科血管閉合設備的血管熱損傷研究,防粘連器械與組織粘連相關並發症的評價等。
試驗目的有時是不能嚴格劃分界限的,因此一項動物試驗可能同時對產品的可行性、有效性、安全性進行評價。
若產品采用新的作用機理、工作原理、設計、主要材料/配方、應用方法(如手術操作)、預期用途、增加新的適用範圍、改進某方麵性能等,申請人應針對產品創新點相關風險進行評估,並考慮通過動物試驗對風險控製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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