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藥監局官網發布《關於調整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評補正資料期限的通告》,對浙江省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包括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技術審評補正資料期限調整如下:
一、2023年4月1日前發出醫療器械補正資料通知單的項目,補正資料期限延長一年。
二、2023年4月1日(含4月1日)後發出醫療器械補正資料通知單的項目,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補正資料提交期限恢複為一年。
信息來源:浙江省藥監局
排版整理:金飛鷹藥械
醫療器械注冊谘詢認準金飛鷹
深圳:0755-86194173
廣州:020 - 82177679
湖南:0731-22881823
四川:028 - 6821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