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無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來說,潔淨室(區)內使用的設備除滿足產品品種、生產規模、生產工藝及布局合理、便於作、維修和保養外,還要符合空氣淨化的要求,有防塵、防汙染措施,具有結構簡單、噪音低、運轉不發塵等特點。設備、工裝與管道表麵要光潔、平整,不得有顆粒物質脫落,以減少汙染,並易於清洗和消毒或滅菌。特別是與物料或產品直接接觸的設備、工裝與管道表麵必須無毒、耐腐蝕、無死角,不與物料或產品發生化學反應與粘連,並且要方便、耐受清洗和消毒或滅菌。
同時,設備所用的潤滑劑、冷卻劑、清洗劑及在潔淨區內通過模具成型後不清洗的零配件所用的脫模劑,都不得對產品造成汙染,更不能產生化學和生物學危害。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檢查員在某無菌手術衣生產企業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無紡布的下料、剪裁、縫製均在非潔淨區內進行,加工完成後通過雙層傳遞窗進入潔淨區,在潔淨區內進行包裝和封口,通過雙層傳遞窗進入非潔淨區並滅菌。
分析:進入潔淨區前應當增加清潔處理的過程,以保護潔淨區的環境條件,滿足產品微粒物質、落絮等指標要求。
【案例二】 檢查員在審核某無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潔淨室(區)日常管理的記錄時發現:2016年11月7日,淨化車間開啟時間為8:30,溫、濕度記錄時間為8:40,生產過程中首檢記錄為8:35。檢查員詢問潔淨車間負責人有關潔淨區停用和淨化係統停止工作後再啟動的管理要求,潔淨車間負責人介紹:企業放長假後潔淨區都要重新進行打掃、清潔消毒,然後對潔淨區進行檢測,全部合格後才能開工;星期六、星期日停機後潔淨區要重新打掃衛生後才能開工;平時每個工作日,誰先到公司誰開空氣淨化係統,先到先開工。該負責人還表示,潔淨區內的員工都知道這些要求,並沒有製定作業文件。
分析:從淨化車間日常管理的記錄可以判斷,空氣淨化係統啟動後工人直接進入車間進行了生產作業;從潔淨車間負責人介紹的第二種情況可以判斷,潔淨區在停用後,開工前雖然進行了清潔,但清潔後在未知潔淨區狀況是否符合要求的情況下進行了生產作業;從潔淨車間負責人介紹的第三種情況可以判斷,淨化車間停用後、重新啟動空氣淨化係統後,未按要求進行驗證,工作人員就直接進入了生產作業。從潔淨車間負責人全部介紹分析,企業未對淨化車間停用重新啟動後的要求進行驗證和做出規定。
【案例三】 檢查員在某無菌生產企業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文件規定用於產品配製的工藝用水為外購普通飲用水企業生產的瓶裝“蒸餾水”。該企業生產規模較大,企業自身未配備蒸餾水製水設備,潔淨室生產現場直接使用瓶裝蒸餾水連接生產設備。檢查員要求企業提供工藝用水的管理文件,該企業僅提供了供應商檢測報告以及企業依據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測的工藝用水檢測報告,不能提供工藝用水驗證報告、供應商審核報告以及“蒸餾水”質量標準。
分析:蒸餾水不是《醫療器械工藝用水質量管理指南》中明確的工藝用水種類;企業生產規模較大,用水量大,直接將瓶裝水放入潔淨車間,接入生產設備,而不配備製水設備、不使用管道輸送,對生產環境和產品質量控製均帶來不利影響;企業沒有提供瓶裝蒸餾水的驗證報告,其水質要求、瓶裝形式、運輸形式均未經驗證,也未對瓶裝蒸餾水供應商進行審核,自身也不具備瓶裝蒸餾水的檢測能力,不能確認其采購的瓶裝蒸餾水是否滿足產品質量要求。
【案例四】 檢查員在某無菌生產企業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潔淨車間中僅清洗間、器具洗滌間通入了純化水輸送管路,潔具間工藝用水點未通入純化水輸送管路,生產車間的拉管機的冷卻及潔淨服的清洗均采用飲用水。查看質量管理體係文件,發現生產用拉管機冷卻水及潔淨服清洗用水應使用純化水。
分析:企業未根據產品質量和生產工藝來確定所需工藝用水的種類和用量,在生產過程中因產水量與實際用量不相適應,擅自改為飲用水,未對變更工藝用水是否會造成產品汙染進行驗證,不能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案例五】 檢查員到某無菌高分子材料生產企業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的不合格品記錄顯示,大部分不合格品的問題是中間品注塑件表麵出現黑點。檢查員針對這一情況,在生產現場查看了料筒內部情況,發現料筒內壁及螺杆上黏結燒焦物,且料筒、螺杆表麵不光滑。
分析:該料筒與物料直接接觸,注塑物料易黏結在料筒表麵,由於企業大批量連續生產,難以及時清理,導致出現黑點。該企業未對工藝設備進行驗證,沒有配置表麵光潔、平整且不與物料粘連的注塑機料筒,也沒有建立合理的注塑機清理操作規範,不能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常見問題梳理
1.設備為普通工業產品生產設備,表麵不光滑,且凹凸不平,傳動部件(如齒輪、鏈條、皮帶等)暴露在外麵。
2.設備上與產品接觸的表麵為普通油漆表麵,且有脫落痕跡。
3.工藝用水的輸送管道為普通塑料管。
4.潔淨室(區)的工位器具為網狀塑料盒。5.擠出塑料導管的冷卻水為飲用水。
(選編自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的《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檢查指南》第二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