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金飛鷹集團官網!

專注國內外醫療器械谘詢服務

注冊認證 · 許可備案 · 2022世界杯歐洲區賽程時間表 · 企業培訓

400-888-7587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四川:028-68214295、15718027946

湖南:0731-22881823、15013751550

行業幹貨

您的位置:首頁2022世界杯南美区预选赛 行業幹貨

返回列表返回
列表

官方指南丨一文說清創新醫療器械申報全流程

創新醫療器械創新申報


創新是醫療器械行業發展的核心動力,而高效、順利的申報流程則是保障創新成果快速轉化為市場優勢的關鍵。本期我們轉載了北京市藥監局有關創新醫療器械申報的文章,聚焦於醫療器械創新申報的全過程,結合創新申報要求、路徑及服務內容,為醫療器械創新申報提供一站式指南,助力企業快速、準確地把握申報流程,提高申報成功率。


PART 0 1
創新申報前:準備階段


0 1
創新醫療器械申報參考文件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

  • 《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

  • 《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

  •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的公告(2018年第83號)

  • 關於發布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報資料編寫指南的通告(2018年第127號)

  • 關於發布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審查操作規範的通告(2018年第11號)

  • 關於發布創新優先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評溝通交流操作規範的通知


0 2
創新醫療器械申報條件


1.申請人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中國依法擁有產品核心技術發明專利權,或者依法通過受讓取得在中國發明專利權或其使用權,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時間距專利授權公告日不超過5年;或者核心技術發明專利的申請已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開,並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谘詢中心出具檢索報告,報告載明產品核心技術方案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


2.申請人已完成產品的前期研究並具有基本定型產品,研究過程真實和受控,研究數據完整和可溯源。


3.產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為國內首創,產品性能或者安全性與同類產品比較有根本性改進,技術上處於國際領先水平,且具有顯著的臨床應用價值


0 3
創新醫療器械申報資料要求


3.1 申報資料內容要求


3.1.1 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表


產品名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等文件相關規定。性能結構及組成、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預期用途部分填寫的內容應當可反映產品特性的全部重要信息,簡明扼要,用語規範、專業,不易產生歧義,申請表信息(包括備注)應當完整真實、回避專家理由應當具體。


3.1.2 申請人企業資質證明文件


(1)境內申請人應當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境外申請人應當提交:境外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國家(地區)醫療器械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資質證明文件。文件需經原出證機關簽章或者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


3.1.3 產品知識產權情況及證明文件


(1)提供產品核心技術知識產權情況說明。如存在多項發明專利,建議以列表方式展示發明專利名稱、專利權人、專利狀態等信息。


(2)提供相關知識產權情況證明文件


① 申請人已獲取中國發明專利權的,需提供經申請人簽章的專利授權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複印件和專利主管部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原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時間距專利授權公告日不超過5年。


② 申請人依法通過受讓取得在中國發明專利使用權的,除提交專利權人持有的專利授權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專利登記簿副本複印件外,還需提供經專利主管部門出具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原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時間距專利授權公告日不超過5年。


③ 發明專利申請已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開、未獲得授權的,需提供經申請人簽章的發明專利已公開證明文件(如發明專利申請公布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等)複印件和公布版本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複印件。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谘詢中心出具檢索報告,報告載明產品核心技術方案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發明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應專利審查部門要求發生修改的,需提交修改文本;專利權人發生變更的,提交專利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性文件,如手續合格通知書複印件。


3.1.4 產品研發過程及結果綜述


綜述產品研發的立題依據及已開展的實驗室研究、動物實驗研究(如有)、臨床研究及結果(如有),提交包括設計輸入、設計驗證及設計輸出在內的產品研發情況綜合報告。


3.1.5 產品技術文件,至少應當包括:


(1)產品的適用範圍/預期用途


① 應當明確產品適用範圍/預期提供的治療、診斷等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有關醫療器械定義的目的,並描述其適用的醫療階段(如治療後的監測、康複等);


② 說明產品是一次性使用還是重複使用;


③ 說明預期與其組合使用的器械(如適用);


④ 目標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兒童或新生兒),患者選擇標準的信息,以及使用過程中需要監測的參數、考慮的因素。


(2)產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


詳述產品實現其適用範圍/預期用途的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提供相關基礎研究資料。


(3)明確產品主要技術指標及確定依據,主要原材料、關鍵元器件的指標要求,主要生產工藝過程及流程圖,主要技術指標的檢驗方法。


3.1.6 產品創新的證明性文件至少應當包括:


(1)國內核心刊物或國外權威刊物公開發表的能夠充分說明產品臨床應用價值的學術論文專著及文件綜述(如有)。


可提供本產品的文獻資料,亦可提供境外同類產品的文獻資料。


(2)國內外已上市同類產品應用情況的分析及對比


① 提供境內已上市同類產品檢索情況說明。一般應當包括檢索數據庫、檢索日期、檢索關鍵字及各檢索關鍵字檢索到的結果,分析所申請醫療器械與已上市同類產品(如有)在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方麵的不同之處。


② 提供境外已上市同類產品應用情況的說明。提供支持產品在技術上處於國際領先水平的對比分析資料(如有)。


(3)產品的創新內容及在臨床應用的顯著價值


① 產品創新性綜述


闡述產品的創新內容,論述通過創新使所申請醫療器械較現有產品或治療手段在安全、有效、節約等方麵發生根本性改進和具有顯著臨床應用價值。


② 支持產品具備創新性的相關技術資料。


3.1.7 產品風險分析資料


(1)基於產品已開展的風險管理過程研究結果。


(2)參照《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標準相關要求編寫。


3.1.8 產品說明書(樣稿)


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總局令第6號)的相關要求。


3.1.9其他證明產品符合《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第二條的資料


如產品或者其核心技術曾經獲得過國家級、省部級科技獎勵,請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


3.1.10所提交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境內產品申請由申請人出具,進口產品申請由申請人代理人分別出具。


3.1.11 代理人相關資料


境外申請人應當委托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作為代理人或者由其在中國境內的辦事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文件:


(1)境外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或者其在中國境內辦事機構辦理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的委托書;


(2)代理人或者申請人在中國境內辦事機構的承諾書;


(3)代理人營業執照或者申請人在中國境內辦事機構的機構登記證明。


3.2 申報資料格式要求


1.申報資料應當按本指南第一部分順序排列並裝訂成冊。


2.應當有所提交資料目錄,包括申報資料的一級和二級標題。每項二級標題對應的資料應當單獨編製頁碼。


3.由申請人編寫的文件按A4規格紙張打印,字體大小適於閱讀。


4.申報資料使用複印件的,複印件應當清晰並與原件一致,彩色圖片、圖表應當提供彩色副件。


3.3 其他


1.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表》的全部內容。


2.境內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申報資料若無特別說明,均應為原件,並由申請人簽章。“簽章”是指:企業蓋章,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加企業蓋章。


3.進口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申報資料若無特別說明,原文資料均應由申請人簽章,中文資料由代理人簽章。原文資料“簽章”是指: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或者簽名並加蓋組織機構印章,並且應當提交由申請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件;中文資料“簽章”是指:代理人蓋公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4.申報資料應當使用中文。原文為外文的,應當有中文譯本。


5.對於再次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的,需提供曆次申請受理號及審查結果,並提交產品變化情況及申報資料完善情況說明。若有申報資料原件已在曆次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時提交,可提供經申請人簽章的複印件,同時申請人出具文件聲明該申報資料原件所在申報資料的受理號及位置。


6.申請人申報時需同時提交申報資料的全部電子文檔並提交電子版與紙質版一致性聲明。電子文件應以PDF格式用U盤方式報送。


PART 0 2
創新申報中:實施階段

cx


↑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審評檢查中心網站


注:境內申請人需經申請人所在省級監督管理部門初審;境外申請人直接向國家局提交申請。


北京市的境內申請人在提交初審時,需將資料以郵寄方式提交至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處(聯係電話:010-55527342)。


PART 0 3
創新申報後:後續服務


0 1
創新醫療器械產品公示


經創新醫療器械審查辦公室審查,對擬進行特別審查的申請項目,應當在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網站將申請人、產品名稱予以公示,公示時間應當不少於10個工作日。對於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對相關意見研究後作出最終審查決定。


創新醫療器械審查辦公室作出審查決定後,將審查結果通過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網站告知申請人。


審查結果告知後5年內,未申報注冊的創新醫療器械,不再按照本程序實施審查。5年後,申請人可按照本程序重新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


注:經審查擬同意進行特別審查的申請項目,創新醫療器械審查辦公室在出具審查意見時一並對醫療器械管理類別進行界定。所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的管理屬性存在疑問的,申請人應當先進行屬性界定後再提出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對於境內企業申請,如產品被界定為第二類醫療器械,相應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參照本程序進行審查。


0 2
創新醫療器械可享受的政策與服務


1.對於經審查同意按《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審查的創新醫療器械,申請人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專人,應申請人的要求及時溝通、提供指導。在收到申請人質量管理體係核查申請後,應當予以優先辦理


2.對於創新醫療器械,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在進行檢驗時,應當優先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3.對於創新醫療器械,在產品注冊申請受理前以及技術審評過程中,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應當指定專人,應申請人的要求及時溝通、提供指導,共同討論相關技術問題。


4.對於創新醫療器械,申請人在注冊申請受理前以及技術審評過程中可填寫創新醫療器械溝通交流申請表,就下列問題與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溝通交流:


(1)重大技術問題;

(2)重大安全性問題;

(3)臨床試驗方案;

(4)階段性臨床試驗結果的總結與評價;

(5)其他需要溝通交流的重要問題。


5.受理和舉報中心受理創新醫療器械注冊申請後,應當將該注冊申請項目標記為“創新醫療器械”,並及時進行注冊申報資料流轉。


6.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對已受理注冊申報的創新醫療器械,應當優先進行技術審評;技術審評結束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優先進行行政審批。


7.按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審查獲準注冊的醫療器械申請許可事項變更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予以優先辦理。





往期精彩推薦


#

案例精選丨金飛鷹成功輔導企業完成胰島素泵取證

#

案例精選丨金飛鷹成功輔導企業完成歐盟Ⅲ類植入產品ISO 13485認證

#

案例精選丨金飛鷹成功輔導企業完成指夾式脈搏血氧儀取證

#

案例精選丨金飛鷹成功輔導企業完成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針取證

#

案例精選丨金飛鷹成功輔導企業完成皮下電子注射器控製助推裝置取證

#

案例精選丨金飛鷹成功輔導企業完成口腔麻醉電子助推儀取證











醫療器械注冊谘詢認準金飛鷹


深圳:0755-86194173

廣州:020 - 82177679

四川:028 - 68214295

湖南:0731-22881823

湖北:181-3873-5940

江蘇:135-5494-7827

廣西:188-2288-8311

海南:135-3810-3052

重慶:135-0283-7139


常用查詢:
俄羅斯官網 ANVISA 加拿大官網 日本厚生勞動省 更多國外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中國台灣 中國醫療器械信息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 更多國內查詢>>
谘詢 谘詢

電話

400熱線

400-888-7587

深圳熱線

0755-86194173、13502837139、19146449057

廣州熱線

020-82177679、13602603195

微信

二維碼

微信公眾

二維碼

小程序

郵箱

企業郵箱

617677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