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受讓方式取得產品專利,是否可以申報創新醫療器械?
文章出處:行業幹貨網責任編輯: 金飛鷹閱讀量:發表時間:2024-10-30
器械答疑創新醫療器械
隨著國家對創新醫療器械的各種政策支持,近年來大家對創新醫療器械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小編最近在北京藥監局看到一個有關創新醫療器械的答疑,也許正好也是各位的疑問,借此機會分享給大家:
某個專利醫療產品,原來發明人是甲,然後他轉給了乙,那麼乙能拿著這個專利申報創新醫療器械嗎?
按照《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申報要求》,申請人依法通過受讓取得在中國發明專利使用權的,除提交專利權人持有的專利授權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專利登記簿副本複印件外,還需提供經專利主管部門出具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原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申請時間距專利授權公告日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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