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源產品包含的嵌入式軟件,是否必須提交軟件研究相關資料?
文章出處:行業幹貨網責任編輯: 金飛鷹閱讀量:發表時間:2024-02-29
醫用軟件軟件組件行業幹貨
如今,在有源產品中應用軟件的情況十分普遍,那麼假如嵌入式軟件功能簡單,是否需要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呢?
據北京市藥監局的答複,如無醫療目的/用途,可不提交自研軟件研究報告;如嵌入式軟件具有醫療目的/用途,則屬於軟件組件,需要提交自研軟件研究報告,詳盡程度取決於軟件安全性級別,不適用內容需詳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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